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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7-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提升通川教育的整体水平,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按照《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教师流动和引进实施办法(2018修订版)〉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8〕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公开考核引进20名中小学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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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区内、区外在编在职现任教师,近五年(2013年—2017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优秀)教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省市级名师、省优秀教师、近5年内的达州市学科带头人称号,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主研(主研排名前五位)的课题荣获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主研(主研排名前五位)的课题荣获市(州)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优秀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部门举办的学科赛课(含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获得市(州)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学科赛课活动一、二等奖的优秀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6.获得市(州)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竞赛(含才艺大赛)一等奖的优秀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 
  7.获得师范类硕士学位的优秀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引进对象:
  1.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到专业技术岗位。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者。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人才服务中心(通川区文华街34号3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通川区公开考核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后由报考者本人用水芯笔或钢笔填写并亲笔签名,一式两份贴照片),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至2017年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仅须加盖学校或其主管部门鲜章,不需要年度考核表原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引进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公开考核引进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程序取消岗位数。
  (二)考核
  教师引进实行考核,考核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17日
  2.面试地点:通川区文华街小学(达州市通川区院棚巷36号)
  3.面试形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管理、人际沟通、应急应变、综合分析以及教师的职业理解、教学艺术在实践当中的运用等综合能力。
  4.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考生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成绩公布
  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若成绩并列,则通过本公告第三条第(三)款顺序确定最终名次,若出现相同等级,则加试一场面试确定最终名次。考核成绩及排名由区人社局、教科局适时在达州新闻网通川教育频道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
  依据面试结果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州新闻网通川教育频道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七)本次公开考核引进全过程均不进行递补工作。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关单位和部门凭调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引进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州新闻网通川教育频道( http://tcqedu.dzxw.net/)上发布信息,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考核引进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考核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用人单位、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通川区人社局:咨    询:0818-2132450
  监督举报:0818-2398893 
  通川区教科局:  咨    询:0818-2105407
  监督举报:0818-210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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