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城普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充分整合全县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办发[2014]67号)、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委办发[2016]9号)和《开江县2018年城普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实施方案》精神,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考调城普部分学校缺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严格编制、职数、岗位管理原则。城普学校教师考调,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岗位管理范围内进行,严禁无编制、无岗位的违规考调补充教师。
(三)坚持均衡配置原则。积极优化教师队伍学科、职称、年龄“三结构”,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着力解决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
二、考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包含城区公办学校教师)。
三、考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我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从正式入编时间算起),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9月30日;县外调入我县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满足教龄5年且在我县农村学校从教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9月30日。
(三)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要求详见《开江县2018年城普学校教师考调职位表》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没有载明学科的,可由本人自行选择某一学科报考。
(四)近5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工当年除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考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侦察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被撤销或在影响期内的;
2、农村学校学科专业教师配备率达不到70%的,该校该学科教师原则不得申请考调。
3、在本校评定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服务未满3年的教师,不得申请参加考调。
4、近3年(2015年-2017年)有师德师风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的。
五、考调学校、学科人数及条件
详见《开江县2018年城普学校教师考调职位表》。
六、考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开江县教科局政工人事股。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考者自行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aijiang.gov.cn/)下载《开江县2018年教师考调呈报表》填写,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开江县2018年教师考调呈报表》(需由所在学校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在规定位置贴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及其他报名所需证明材料报名,另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1张。符合加分的,报名时须同时提交《2018年开江县城普学校教师考调加分及资格审查表》及加分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
2018年8月8日,对报考人员的教龄、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其它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教科局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予以全县通报,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自己承担。学校或股室如出具假证明或不如实反映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严肃追究校长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5.准考证领取
2018年8月9日持身份证到县教科局政工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考调计划。
(四)计分办法
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以教龄长的排前),所有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考教师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教学综合运用能力20分,共计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开江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调加分事项
1.教学业绩优秀加分。
(1)加分条件。报考者加分学科与报考学科相一致方能加分,否则不予加分;小学、初中报考者加分学科为2013年—2017年期间参加了县教科局教学质量检测的学科,没有被县教科局教学质量检测的学科不予加分(有多次参加教学质量检测的,取成绩最优一次加分);
(2)优秀认定范围。在县教科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所教班(教多个学科多个班的,以最好的一个学科中最好的一个班)平均分约居同类学校同年级总班额的三分之一。
(3)加分办法。同类学校总班额三分之一的结果,按最接近3的整数倍确定具体加分的名次。如:13÷3≈4.3,则取前3名予以加分;14÷3≈4.6,则取前6名予以加分;21÷3=7,则取前6名予以加分;24÷3=8,则取前9名予以加分。其余以此类推。
(4)加分分值。将入围优秀的名次等分成三个等次,分别按5分、3分、1分予以加分。
(5)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情况。对已入围第一、二等次加分但又任教多个学科多个班的报名者,若其中一个学科一个班的检测平均分同比为倒数三分之一位次范围的,则对其降低一个等次加分。对已入围第三等次的加分者,则取消加分资格。
2.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加分。凡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的教师(普安中学、普安小学中心校、宝塔初中、宝塔小学中心校除外),若申请考调的,从第6年开始每满1年加分0.3分计算,最多加3分。
3.表彰(表扬)、年度考核优秀加分。近5年(即2013年至2017年)期间荣获国家、省、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报考者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优秀教师、师德师能模范、十佳村小教师、支教优秀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优教师予以加分(近5年受到多次表彰的,以最高一次奖励加分)。具体办法: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受到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教育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市教育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受到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按同级政府表彰加分。年度考核优秀加分(报考者,提供县人社局核发的优秀证书为准)。近5年(即2013年至2017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按每次加0.5分计算。(同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又受上级表彰的,不重复加分,选择加分较高的项目加分)
各项加分总和最高控制为10分,超过10分的,均计10分。
4.加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公布。加分成绩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七)确定考调人员
按报考学校和学科总成绩高低确定考调人员,考调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调入。因资格条件不符取消资格的,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八)选择岗位
涉及报考岗位有选岗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以教龄长的优先选岗。
(九)调动程序
拟调人员,面向全县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相关待遇
调动人员进入新单位后,按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新单位职称评聘。
(十一)选择岗位
报考普安小学学区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学区教师配备情况自行安排;报考实验小学、新宁一校、复兴小学的,分学科进行选岗;报考县教师进修校、县职中学、开江中学实验学校、普安中学的,不选岗。
六、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在考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科局、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局参与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考调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8229727(开江县教科局监察室)
8223931(开江县教科局政工人事股)
8221057(开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方案由考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开江县2018年城普学校教师考调报名表
2. 2018年开江县城普学校教师考调加分及资格审查表
3. 开江县2018年城普学校教师考调职位表
开江县教科局 开江县人社局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