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的通知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2015年公招人民警察因首轮体检放弃或不合格人员3人,现将递补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时间
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二、参加递补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6年5月12日早上8:0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递补体检对象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递补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六、其他要求
(一)体检考生未在2016年5月12日早上8:0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