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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公布2016年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工作人员考核成绩等事宜的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6-12-16 浏览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公布2016年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工作人员考核成绩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宣汉县2016年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工作人员的公告》,我县2016年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工作人员面谈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  考核成绩

参加考核人员的面谈考核成绩见附件1。

二、  体检工作

(一)  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体检时间

2016年12月20日07:30至08:00,所有体检人员到宣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02室)报到,领取并填写《体检表》。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面谈考核通知书》,交与《面谈考核通知书》同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一张。08:00后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016年12月20日08:05,体检人员由专人带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定为不合格者,三天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需全程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谈考核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收取,约350元。

2.体检人员不得请他人代为体检。

3.体检期间入闱封闭,体检顺序临时确定。体检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体检人员亲朋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4.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自已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5.女性体检人员,如体检期间为月经期或孕期的须告知检查医师。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当天早上需禁食、禁饮。

7.体检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在集中时需按要求关闭电源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三、政审工作

2016年12月20日11:00,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在宣汉县人社局办公楼8楼会议室集中,安排政审(考核)工作。逾期未前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政审资格。

附件1:宣汉县2016年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工作人员面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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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宣汉县2016年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