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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7-02-06 浏览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电影资金办)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因我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履行电影资金办工作人员的义务;

2、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热爱电影事业;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电影行业4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从事过电影专资相关工作者优先;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招聘7名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为:电影专资收缴管理工作专管员岗位1名;应用系统日常数据维护3名;会计岗位1名;出纳岗位1名;党务及行政管理岗位1名;

1、“电影专资收缴管理工作专管员”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影视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市户口;

(2)5年以上电影行业管理经验,年龄在35至45岁之间;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独立撰写各种公文,能进行各种数据分析并形成报告;

(4)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电影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电影产业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

(5)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6)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经常性到北京以外省份出差。

2、“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具备计算机类、网络信息类或财经、管理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电影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电影产业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

(3)具备一定的理解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

(4)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肯刻苦钻研、吃苦敬业 ,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会计”岗位任职条件:

(1)经济、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能力;

(2)具备5年以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北京市户口;

(3)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与法律法规;

(4)熟悉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等业务。

4、“出纳”岗位任职条件:

(1)经济、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5年以上电影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经历;

(3)熟悉财务工作及银行、税务等外部机构办事流程;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并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正直诚信、踏实严谨,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

5、“党务及行政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至45岁之间;

(2)具有党务、纪检及安保实际工作经验,了解电影产业各个环节基本流程,并具备5年以上电影行业工作经历;

(3)有一定的法律业务基础,熟悉影视行业内的法律法规,熟悉影视业务的流程和规范;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驾龄在5年以上且能驾驶七座小客车。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严格遵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将在总局网站、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电影资金办)上发布公示。

五、人员待遇

列入电影资金办正式事业编制。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为聘用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单位电子邮箱dyzjb_b@sina.com (邮件主题里请注明“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应聘职位”)。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楚相华 6223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