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违规违纪情况者除外。(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2月26日—27日(星期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通公务员职位: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人民警察职位:内江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于2017年3月2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时间、获取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等内容);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招考对象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截止2016年10月26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目前,在各级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报考市本级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负责。
(二)报考各县(区)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办)负责。
(三)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
0832—2042419、2028231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2—2046393
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2—2288105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
0832—5610907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2—3991709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
0832—8240893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832—2292059、2292061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公安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