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家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引进10名全日制博士安排到我市担任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面向国家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引进10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全日制博士(双证齐全)安排到我市担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具体招录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引进全国“985”高校、“211”高校、香港、澳门及国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家级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以上各单位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的出站人员。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拟引进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小平故里先锋网站(www.gadj.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四川省广安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四川省广安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广安市人才办邮箱(401871667@qq.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1寸免冠近照2张,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四川省广安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大楼71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录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综合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综合测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测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广安市承担。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度和职位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五)任用(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引进后在广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待遇。
四、待遇及管理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相关条件的,可直接选拔任用或调任上述相应县级领导职务。
(二)不符合直接调任的博士,先安排到市直属事业单位、园区工作,签订合同即解决事业编制、明确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同时挂任相应副县级领导职务;挂职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任相应副县级领导职务。
(三)纳入区市县(园区)、市级部门“一把手”培养范围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四)对引进的博士,每人给予10万元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提供5年免费住房保障。同时,享受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他政策。
五、组织管理
本次引进博士人才工作在“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博士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才办、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和解释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2395552、0826-233171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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