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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17年3月公开招聘9名管理岗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7-03-27 浏览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部分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9名,其中管理A岗6名,招聘为教务处、招就处、人事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工作人员;管理B岗3名,招聘为财务处工作人员。

二、   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岗位基本条件、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悉所应聘岗位的综合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 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

5. 年龄限在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6. 学历学位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

(3)2017年3月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7. 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1.管理A岗(6人):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和政策学习研究能力;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管理B岗(3人):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均需为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熟悉财务管理等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本次公开招聘为网络报名。报考者请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并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4.各项获奖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和《乐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发至邮箱:12345@lsnu.edu.cn ,请将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以附件一内容“姓名+岗位名称”的格式命名,邮件发送后请在上班时间拨打0833-2276143确认材料接收成功。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17:00点止。

(三)领取准考证及交审报考材料:

1、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我校在4月6日前将在网上公布;

2、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4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期间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纸质《乐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到我校人事处,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方式

(一)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参加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有效报考的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时,不举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某岗位未举行笔试,则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管理A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管理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管理B岗的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能力测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参考资料见附件2.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学校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人员考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

(四)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时,不举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均采取结构化综合性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公开招聘如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某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五)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某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体检具体时间以招聘网站通知为准。拟录人员需在指定时间集合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体检。

(二)体检标准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综合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师范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我校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不实、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3-2276306、2276143(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

                                

                                                                                             乐山师范学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