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和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办批准,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和职位
我委核定行政编制12人,实有11人,空编1人,拟考调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拟任科员及以下。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报考者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写作基础;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17年5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公务员法规定的构成回避情形;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报考人员到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了解职位。报考者登录相关网站,认真阅读考调公告及相关附件,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符合条件后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东区人民街265号,农牧局大楼2楼)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经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考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2:1,如达不到2:1,则取消考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笔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
(四)笔试
笔试由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第三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未达到3:1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体检
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考调公务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考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市委组织部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此次考调工作由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2-3335886
咨询电话:0812-33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