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市政协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简阳市政协网站、简阳市人才网和简阳市党政网﹝内网﹞同时发布)。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简阳市政协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为管理岗位(执行事业管理岗位九级以下套改工资及相应待遇,没有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本次考调3名。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面向简阳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3、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个人承诺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调,需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原技术职称、级别等职级待遇,并自愿接受按事业管理岗位九级以下套改工资及相应待遇的承诺书;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需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和行政级别等职级待遇,并自愿接受按事业管理岗位九级以下套改工资及相应待遇的承诺书。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可提供近三年文字作品代表、表彰奖励证书及证明材料),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笔试前组织电脑测试,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电脑操作测试要求的不能参加笔试)。
7、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8日上午12: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本次为现场报名,地点在市政协办公室(简阳市东城新区人大、政协办公楼4楼430办公室)。联系人:刘韬然(电话:13568552111)、曾爽(电话:15108145601)。
3、资格审查。市政协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2017年公开考调简阳市政协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⑤个人承诺书(报名者手写原件),⑥1寸个人近期免冠照1张,⑦电脑操作测试。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简阳市政协办公室统一参加电脑操作测试,测试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考调名额直至取消本次考调。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自主命题,由考评组负责并集体阅卷评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效验原件),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考评组负责。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由市政协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
2、考察。由市政协综合服务中心考调工作组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不合格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后,不再递补。
(四)决定
公示期满,由市政协综合服务中心考调工作组报市政协党组研究确定3名拟调动聘用人员。
(五)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所有拟调动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聘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五、考调纪律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包括联系电话)。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
(四)设立考评工作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7028683(曾爽)、27028606(郑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