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现因工作需要,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应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工作人员19名:机关3名,社区16名。
(一)机关3名
1、纪检监察室(1名)
岗位:纪检工作人员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优先。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
岗位:食药安全监管员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类专业。
3、财政所(1名)
岗位:社区会计1名
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社区(16名)
岗位:社区工作人员16名
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优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户籍地在成都市(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形象气质佳,富有团队精神,有工作责任心;
4.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较强,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点击报名链接:http://company.zhaopin.com/CC642555629.htm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有违纪违法行为,曾受到相关处罚人员。
六、其他注意事项
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七、招录程序
(一)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测评,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习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四川省第11次、成都市第13次党代会主要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成都高新区区情,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街情,以及哲学、逻辑思维、社会工作基本方法、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2.面试:
(1)初次面试:笔试测评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初次面试的人员,未通过笔试测评者将不再通知。
(2)在线测评:初次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在线测评人员,未通过初次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3)终次面试:在线测评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终次面试人员,未通过在线测评者将不再通知。
(二)体检、考察。
1.体检:终次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知者无资格参加。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在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政审、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逐次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