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高县建设的迫切需求,切实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31名。具体招聘乡镇及社区详见本公告附件《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县辖区范围内(具有高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高县辖区范围内。长期居住由村、社区核实并出具证明),具有中专(不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均可报考。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够服从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管理。
3.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6.报考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1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的村(社区)常职干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报名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了解招聘信息,认真阅读本次《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毕业证、身份证、户籍簿(或长期居住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16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地点: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庆符镇恒远兴城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4.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若达不到2:1比例,则笔试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均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合格分数线以下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填写打印,贴照片),考生须在承诺栏签字,并交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1张。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当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验证件原件,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加盖毕业院校鲜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
2.招聘报考者如在招录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立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不再缴纳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8月18日9:00-12:00和14:00—17:00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庆符镇恒远兴城政务服务大厅二楼)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约定事项
1.报考范围规定为“高县辖区内”的是指,截至报名第1日报考者户籍在高县辖区范围内具有高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高县辖区范围内的中专(不含高中)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提供近期盖鲜章常住人口登记表,长期居住在高县辖区范围内的,由村、社区核实并出具证明。
2.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此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计算机基础操作、文秘基础写作和时政常识等内容。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另行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的2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不足2倍,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017年度内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次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聘用。
九、聘用与管理
(一)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具体岗位选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
(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属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三)被聘用的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总收入=基本工资+考核工资,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五险。
(五)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21723(县纪委),0831-5365487(县人社局)。
十一、本公告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0831—5365479。
(二)所有信息公布唯一指定网站
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
特别提醒: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三江人才网或由于电话手机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造成任何环节的缺失,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表
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员岗位表
岗位代码 |
招聘乡镇 |
招聘名额 |
岗位设置 |
学历要求 |
年龄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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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
文江镇 |
6 |
中心社区、滨河社区、柳湖社区、民主社区、怀远社区、腾龙社区 |
中专及以上 |
18—40周岁 |
不限 |
|
102 |
庆符镇 |
5 |
新城社区、庆山社区、兴符社区、东升社区、石门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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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沙河镇 |
2 |
赛金社区、清溪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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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来复镇 |
1 |
同心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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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
罗场镇 |
1 |
南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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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月江镇 |
2 |
月口社区、福溪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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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胜天镇 |
1 |
长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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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
大窝镇 |
1 |
天台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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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
蕉村镇 |
1 |
凤凰社区 |
|
|||
110 |
复兴镇 |
1 |
新兴社区 |
|
|||
111 |
可久镇 |
1 |
永兴社区 |
|
|||
112 |
嘉乐镇 |
1 |
广乐社区 |
|
|||
113 |
双河乡 |
1 |
宜庆社区 |
|
|||
114 |
羊田乡 |
1 |
茗茶社区 |
|
|||
115 |
庆岭乡 |
1 |
同庆社区 |
|
|||
116 |
落润乡 |
1 |
玺润社区 |
|
|||
117 |
四烈乡 |
2 |
仙峰社区、希望社区 |
|
|||
118 |
潆溪乡 |
1 |
水洞坎社区 |
|
|||
119 |
趱滩乡 |
1 |
民乐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