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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关于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 公告
作者:zhengshifan 日期:2016-05-12 浏览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关于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是四川省委批准成立的负责培训省级机关处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现有专职教研人员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23人,博士及在读博士7人。

学校承担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及部分地方院校成人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先后培养研究生2200余人,本(专)科生12万余人,现有在校注册学生8000余人。学校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科特色学术期刊《党政研究》,图书馆现藏书5.3万余册,电子图书54万余种,各类数据库28个。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招聘

岗位

职位

编号

招聘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

学位

年 龄

 

备 注

教研部

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01

6

政治学理论

行政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中外政治制度

中共党史

国际政治

国际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行政法学

世界经济

区域经济学

新闻学

传播学

中国汉语言文学

图书馆学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36周岁以下

 

02

1

不限

大学本科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职位编号为01的职位必须在201612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年龄在36周岁以下,即:198041()以后出生。

7.职位编号为02的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41()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12-20166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jgdxhr@163.com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对其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668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职位编号01的职位面试成绩前六名的人员、职位编号02的职位面试成绩第一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省直机关党校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6952139)。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23514(曾老师)

电子信箱:jgdxhr@163.com

联系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邮编:610017

 

附: 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16年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