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农业〔201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 (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法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6月10日。
2、报名方法:一、信函邮寄方法报名。符合岗位表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采取信函邮寄方法报名,将报名表、个人自荐等材料邮寄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邮编:617061)。二、到高校报名。视报名情况,也可赴四川农业大学(雅安)、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都江堰)、西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高校组织现场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目录及成绩或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惩证书等)复印件;⑸个人自荐材料。注:请应聘者将以上要求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查
通过查看应聘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三)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法进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思维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报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初始招聘单位。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考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察局):0812-290079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0812-2912380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