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1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学校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6月30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6)本校毕业生应聘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岗位及教学辅助岗位,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报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作为主持人承担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未达到该条件者原则上不再留校工作,如有特别优秀者则单独商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请把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招聘邮箱czyszk420@163.com。注意: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的命名请按“岗位代码+姓名+专业”的格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3日截止。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来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在“贴近期免冠近照”处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5)应聘者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原件首页的扫描件,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等检索收录的,须提供检索收录证明的扫描件。
四、考核方法
考核分用人单位考核和学校综合考核两阶段进行。
(一)用人单位的考核采用试讲或作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同时要接受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科研能力以及外语能力等。
(二)学校综合考核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七个方面。
五、考察、体检与聘用
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纪委和用人单位按《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进校的工作人员,均按照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618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