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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隆昌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的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6-12-27 浏览

按照《中共隆昌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办发〔2016〕98号)文件要求,在全县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统一考试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共9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户口所在镇与所填报职位的镇一致;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社区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5.身心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三年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

4.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长期外出、体弱多病或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6.不符合其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发布信息

招考公告、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综合成绩等情况,将通过隆昌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ongchang.gov.cn)、隆昌电视台、公文交换系统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2月31日(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隆昌县委组织部(东门广场旁隆昌县建设银行六楼)。

(三)报名材料:

《隆昌县2016年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干部报名表》(附件2)1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3张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由隆昌县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经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审核情况于2017年1月5日见隆昌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ongchang.gov.cn)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5日在隆昌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领取。如需代领,须出示报考人员本人以及代领人身份证。

六、考试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隆昌县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建设、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开考,如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自动取消。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公布成绩。

七、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隆昌县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有工作单位的,参与谈话和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和工作对象代表等。无工作单位的,参与谈话和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等。

考察后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由此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按规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岗位确定、签订合同及相关待遇

(一)岗位确定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所报考职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定岗(选岗)。若不愿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二)签订合同

对新招录的社区专职干部,经镇党委研究,可推荐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当选的社区专职干部,按社区干部进行管理。落选的社区专职干部,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聘期结束,聘用关系自行解除,镇党委视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推荐参加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未经镇党委同意,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相关待遇

1.社区专职干部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2.社区专职干部报酬具体标准参照《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隆府办发〔2016〕10号)。

3.社会保险参照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标准执行。

十一、相关纪律及其他事项

(一)相关纪律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体检及其它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各环节进展情况将及时在隆昌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ongc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网站更新内容,并做好相应准备。如有疑问,及时与隆昌县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832)3928850,

县民政局(0832)3911720,

县人社局(0832)3992525。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0832)392331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