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梓潼政务网www.zitong.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聘)范围、名额及职位
全国(除梓潼县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本次选调(聘)名额:56人,其中,公务员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事业人员21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人员岗位但不保留原身份。
具体选调(聘)职位详见《梓潼县2017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选调(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
7.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8.选调(聘)后在梓潼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
9.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聘)岗位需求表具体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聘):
1.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我县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梓潼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城北行政办公区4号楼2-14号)。
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524837935@qq.com。
联系人:高敏,咨询电话:0816-8220430。
(三)报名材料:《梓潼县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登记表;事业人员招聘文件或聘用合同)各一份;本人自荐书(1000字以内,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扫描件)。
注: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网络报名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专业条件主要由选调单位负责审核)、考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月中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和考试相关事宜,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予以调剂、调减或取消。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4月中旬见网上公告。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之比低于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聘)人数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选调(聘)的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聘用)人员,并在梓潼县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按第七条原则进行递补。
九、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调动(聘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聘)由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和梓潼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16-8227621
县人社局:0816-8220430
监督电话:
0816—8222029(县纪委)
0816—8212312(县人社局纪检室)